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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38 沪市 西藏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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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38: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9

600338: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2-057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346,以下简称“柘中股份”)及启迪清源(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清源”)签订了三方《合作框架协议》,为协议各方的意向性框架约定,具体事宜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上述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概述

  2022 年 2 月 18 日,西藏珠峰、启迪清源签署了《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
产 5 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设备、运营、技术服务合作协议》,就双方
合作事项进行了约定。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
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2022 年 3 月 11 日,西藏珠峰与浙江宋都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宋都锂科”)、启迪清源签订了《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设备、运营、技术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合作协
议》”)以及《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碳酸锂当量盐湖提锂建设项目2.5 万吨吸附段及 5 万吨膜段设备供货协议》(以下简称“原《供货协
议》”,与“原《合作协议》”统称“原《协议》”),就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设备、运营、技术服务合作以及设备供货事项进行了详细约定。

  因宋都锂科、启迪清源自签署原《协议》后未依约履行其在原《协议》项
下应负之合同责任及义务,近日,公司已单方解除与宋都锂科、启迪清源签署的原《协议》。

  为加快推进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建设,经各方友好协商后,公司与柘中股份、启迪清源将按照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合作项目顺利开展。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对方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手方介绍

  1、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名称: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联合北路 215 号第 5 幢 2501 室

  (4) 法定代表人:陆仁军

  (5) 注册资本:44,157.5416 万人民币

  (6) 主营业务:销售钢筋混凝土管桩、方桩、管片、企口管、建筑钢结构件、声屏障、商品混凝土,建材批发、零售,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合同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柘中股份为国内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行业内品种最全,综合实力最强的 PHC管桩重要生产企业之一,同时为国内 Φ600 以上大直径 PHC 管桩领域最主要的生产基地之一,大直径管桩市场占有率 25%,居全国第二。柘中股份长期专注于配电设备领域制造与销售并擅长自有资金 PE 投资及锂电新能源领域投资,持有高质量金融资产并取得良好回报。

  (8) 柘中股份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9) 2021 年度,柘中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6.89 亿元,净利润 4.48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总资产 49.83 亿元,净资产 24.03 亿元。

  (10) 柘中股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
  2、启迪清源(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名称:启迪清源(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注册地:上海市奉贤区

  (4)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星火开发区阳明路 1 号 9 幢 5 层 1258


  (5) 法定代表人:梅波

  (6) 注册资本:5000.0000 万人民币

  (7) 主营业务:从事新材料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的批发、零售,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
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通讯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化工石化医药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设计,机电专业设计,智能化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消防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
计,照明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消防设施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控股股东;启迪清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9) 合同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启迪清源是启迪清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以过滤、净化、分离为核心技术,提供卤水提锂工艺过程应用开发、建设及运营等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拥有成套卤水提锂、碳酸锂、离子膜电解生产氢氧化锂、金属锂等专利技术,且拥有多个成功的应用项目。

  (10) 启迪清源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11) 2021 年度,启迪清源实现营业收入 3.02 亿元,净利润 0.34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总资产 5.26 亿元,净资产 2.18 亿元。

  (12) 启迪清源除和公司签订原《协议》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二:启迪清源(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一及乙方二合称为“乙方”)

  1、项目内容:甲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由乙方执行甲方 5 万吨碳酸锂当量盐湖提锂项目的吸附、分离与结晶蒸发成套设备、技术服务、特许经营及委托运营。

  甲方负责匹配项目约定的时间进程,提供项目所需外部环境和基础条件
(包括不限于负责含土地平整、用水、用电、道路部分、厂房的建设,并取得当地政府批文等),按照约定支付相关价款及费用;乙方一负责先行出资制造或采购项目所需设备设施,具体出资时间和偿付计划由各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约定;乙方二负责执行甲方 5 万吨碳酸锂当量盐湖提锂项目的吸附、分离与结晶蒸发成套设备、技术服务、特许经营及委托运营。

  乙方通过设备款分期收取、收取盐湖产品处理费和运营奖励金的方式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的收益。在安赫莱斯盐湖项目规模 10 万吨以内,甲方授权乙方独家提供技术服务、特许经营及委托运营,甲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新建第二个吸附+膜法卤水分离纯化处理项目。

  各方确认并同意,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履行完各自内部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2、法律适用:本框架协议的签订、解释、履行、修订和解除和争议解决等
  3、其他:本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下述事项全部满足时,本协议生效。

  (1)本协议的签署甲乙双方已经经过决策程序,获得必需的批准和授权;
  (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的签订,结合启迪清源对公司的回复:将确保在今年 9 月份实现 1 万吨/年碳酸锂规模卤水提锂膜段设备具备发货条件;在合作资金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保证明年一季度对协议项下的所有设备具备调试和投产条件。这对公司有效推进安赫莱斯盐湖年产 5 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进度,解决原合作方违约造成的延误问题,是直接且积极的促进作用。


  2、本次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

  3、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4、本次协议签订后,公司将结合正式合作协议的审议及签署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柘中股份与启迪清源作为本协议的乙方,将在专业知识储备、技术、人员等方面联动和磨合,主要依靠启迪清源专业团队的输出,负责对技术的保
障、设备供货、管理运营等技术服务工作,存在因协同效率不够对公司 5 万吨项目工期影响和延误的风险。

  2、由于合作项目实施地在境外,存在对地缘性政治经济风险和市场环境信息掌控不充分的情形,协议合作各方可能因信息不对称或风险理解程度不同,后续有执行延误,最终无法出资到位,甚至解除合作关系的风险。

  3、公司盐湖提锂项目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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