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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38 沪市 西藏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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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38:西藏珠峰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4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藏珠峰”)近日关注到相关媒体发布了以《谁是下一个康美》为标题的报道,该报道中的部分内容涉及到本公司,但是描述脱离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此澄清。

    二、公司澄清声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作为西藏自治区的较早上市的公司,在2000年就实现了主板上市。公司原本的主营业务为摩托车制造,后来通过收购西部矿业的部分锌、铟冶炼资产,剥离旧的摩托车资产,实现了公司的大换血。2015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了位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塔国)”的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中矿业”)100%股权,当年就实现净利润1.6亿元。此后在2017年,公司完成了原有冶炼资产的剥离,公司成功转型成为一家铅锌矿山资源开发企业。
  经过数年的深耕细作,到2018年公司净利润已增加至9.01亿元,实现了跨越式快速发展,成为国内的铅锌矿业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主要会计数据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204,630.98    246,652.69    147,675.52    149,144.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0,066.50    111,364.47    65,025.70    16,003.88
东的净利润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17,224.10    170,399.74    129,770.92    66,637.45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479,060.33    323,530.08    194,729.75    120,732.88

  2018年,塔中矿业向公司进行了分红,合计分红金额约合人民币92,148万元。自2015年重组完成以来,得益于其良好的经营成果,塔中矿业已累计向公司实施分红达19.89亿元。

  在此基础上,公司也在2017、2018年连续两年,向公司全体股东实施了多次现金分红方案,累计分红金额每股1.24元,分红金额总计达8.10亿元(2018年度的分红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即将实施)。

  (二)关于媒体报道中涉及的问题澄清如下:

  1、有关媒体报道中涉及的“银行借款激增与营业收入、利润下滑”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和利润双下滑的直接原因是产品(铅锌精矿)产量同比下滑,加之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因素。这一市场趋势的变化,在同行上市公司2018年报中都能看出。

                          2018年度LME铅锌价格走势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公司启动矿山采选产能翻番计划,对选矿厂已运行10年的部分设备、设施进行大修扩建,以期在年底达成400万吨年选矿生产能力,实现350万吨的采选生产量。

  同时,鉴于行业特点,公司每年需投入一定的井巷工程及技改项目资金约3.5亿人民币以维持产能。此外,在2018年,公司参股收购加拿大上市公司LI-X,支出现金2亿美元。

  上述内容,在2018年报和2019年一季报中均有披露。有关更全面的资金财务信息,还应结合现金流量表的变化来进行分析,而不是简单的主观判断即可得

  2、有关媒体报道中涉及“银行受限资金、借款质押物和长期存款资金”

  (1)由于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在境外,产品定价和结算均为美元,收到的美元均存放于公司(塔中矿业)在国内银行开立的NRA(境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及FTN(境外机构自由贸易账户)账户上。另一方面,塔中矿业每年需要在国内采购大量物资材料,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亦需要人民币资金运营(包括向公司股东实施派现分红方案)和从事贸易业务。所以,公司要结合汇率趋势预判,对比贷款利息,以及资金使用的效率,采取一定的资金币种组合,保障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因此,公司质押美元取得人民币贷款,贷款用于支付股息与生产经营,货币资金减少是渐进过程,贷款到期,公司结汇还款,银行存款资金就会有所下降。
  (2)受限资金人民币7.38亿元的构成:

  ①其中1.75亿元主要是向江苏银行申请塔中矿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
1.23亿美元的质押(详见2018年报P19页,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②其中0.68亿元为公司向工银标准银行申请1亿美元短期借款需提供1000万美元银行保函的保证金,该银行保函已于2019年初提供,该资金目前公司已可自由使用。

  ③其中4.94亿元是公司向银行申请4.64亿元短期借款的质押物。这是公司预计人民币贬值趋势,用等额美元质押,贷款人民币用于分派2018年中期股东股利(10派6元)。由于公司办理质押至2018年12月底,因同期人民币贬值原因,导致期末质押美元资金折人民币金额大于贷款金额。同时,公司以美元质押,不存在长期存款问题。

  3、有关媒体报道中涉及“预收款项的变化”

  公司于2015年8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注入原大股东控股的境外优质矿山资产,之后将原有锌铟冶炼资产随之剥离处置,并在2017年全部处置完毕。2014年及以前年度,公司的预收款项是通过打折卖出产品获得的,为的是解决公司采购原材料的资金需求。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好转,公司已经不需要采取这种销售策略来进行资金周转。公司目前的主要销售客户与业务合作伙伴是万向资源、嘉能可(Glencore)等,双方交易均遵从国
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的相关内容)。近几年来,公司铅锌铜精矿产品的产销率均为100%。

  4、有关媒体报道中涉及“大股东质押股份与借款给公司”

  (1)由于公司的销售收款均以美元结算,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为美元,并在时机合适时进行结汇,兑换成人民币,用以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偿还人民币借款等。公司判断目前美元处于强势周期,因此短期内暂未进行结汇操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因上述原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人民币资金较为紧张。同时由于塔国矿山采选生产资料匮乏,大部分需由中国出口,以满足塔中矿业的生产需求,而该部分采购资金需要人民币用于采购。公司自2015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就一直通过向控股股东借款来解决相关问题。

  (3)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借款给公司(最高额度:3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公司可滚动使用),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一方面向其借款不需要提供任何保证或抵押、质押手续,方便快捷;另一方面,在借款额度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上述向大股东借款均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等的相关规定予以审议及披露。

  (4)假定大股东(截至目前合计持股超过2.6亿股)超过60%的持股都质押融资,其获得的资金远超公司向其借款的最高额度,公司向其借款和其股票质押事项没有必然关系。

    三、特别提示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监管规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尊重媒体作为第三方独立机构对市场参与各方进行监督。但就上述有关报道,若因相关媒体的不实报道对公司造成影响,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公司保留追究相关媒体责任的权利,以维护资本市场的合法秩序。

调研,就公司经营情况等各方面的事项和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