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3-00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六次监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林本伟先生、监事宁文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及现金分红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核查,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能勤勉尽责地出席相关会议,并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对有关议案行使表决权,形成相关决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的要求。同时,监事会成员还积极列席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日常经营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决策部署情况,监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充分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2、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与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有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798,165,6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63,853,253.52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5.41%。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未来发展计划与资金需求,切实回报了股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5)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就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形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已建立完备、健全的内控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2 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52,888,541.97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异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林本伟先生、宁文红女士、黄基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对于本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2 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本伟先生,生于 1970 年 10 月,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青岛市排水管理处科员,青
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组织人事处科员,青岛市委组织部企业处、经济干部处、干部三处
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处长等职;2016 年 6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青
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监察专员;2022 年 1 月至今任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宁文红女士,生于 1976 年 5 月,本科学历。曾任青岛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业务部计
划主管、青岛澳柯玛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计划部经理、青岛澳柯玛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兼综合办经理、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青岛新时代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等职;2011 年 6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青岛
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7 月兼任青岛华通商旅地
产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等职;2016 年 11 月至今任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1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黄基轩先生,生于 1981 年 11 月,本科学历。曾任山东陆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业务员,青岛益佳经贸实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员等职;2015 年 8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
青岛益佳经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21 年 2 月至今任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