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ST 盛工 公告编号:临 2012—8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12 年 1 月 17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2 年 2 月 3
日上午 10 时以现场方式在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39,267,53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4%。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丁宏祥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已在天津市购买位于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 2
号 2-1605 作为办公用房,并拟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
榕苑路 2 号 2-1605”(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地址为准)。
除上述外,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地址的规定亦需根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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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地址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原规定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
泰华科一路 1 号”。
现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 2 号 2-1605”
(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地址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439,267,53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0%,0%。
2、关于向银行申请 2012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 2012 年资金预算情况,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各
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 2,600,000 万元,具体额度分布视各银行的批
准情况而定。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或者以公司资产抵押或质押以及控股股东担保
等。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丁宏祥先生在上述额度内与各商业银行签署
相关合同或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439,267,53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0%,0%。
3、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
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金融合作,并签署相关
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91,340,118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及非关联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0%,
0%。
4、关于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340,118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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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及非关联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0%,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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