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部分内容并修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四川省和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全
面推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各类市场主体线上线下均统一使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办理经营范围登记。按照最新要求,结合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经营范围部分内容,并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 2022 年 1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
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在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生效。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第二条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 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四川省体改委川体改(94)263 号文 公司经四川省体改委川体改(94)263 号文批
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按照《股份有 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按照《股份有限限公司规范意见》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 公司规范意见》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
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于 1994 年 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于 1994 年 6 月
6 月 30 日在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30 日在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 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
照号码为:91510600205363163Y。 为:91510600205363163Y。
(新增)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以下条款编号顺延)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是:肥料生产销售,肥料研发;饲料级磷酸
氢钙、氯碱、硫酸 42 万吨/年(限什邡市洛
水镇南元村生产销售)、硫酸 14 万吨/年(限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什邡市师古镇慈山村生产销售)、磷酸 20 万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吨/年(限什邡市洛水镇南元村生产销售)、 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塑料编织袋、石膏及石膏制品、锌锭、锌合 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金及其废渣中提取的金属材料、稀有金属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钼、铟、锗)、氧化锌的生产销售;包装装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潢印刷品印刷(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动);危险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活动);普通货运(限由分支机构凭道路运输 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经营许可证经营);建工建材、化工原料批发 售;肥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食品添零售,矿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销售; 加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 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 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从
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依照法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所必需。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但是,证券公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外。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讼。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质的证券。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项; 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
事项; 三十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十六)审议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项。
股东大会的上述职权不通过授权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