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0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无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会
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
师 22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 人。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7,425.39 万元、审计
业务收入 17,425.3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908.09 万元;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4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3,831.46万元,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其中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
定,购买的职业保险,截止 2020 年12 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 2,558.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
近三年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10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6 年 2 月,自 2000 年 7 月加
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拟自 2020 年度开始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兴田、黄磊、王学容
项目经理:黄磊,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4 年 7 月,2012 年 7 月硕士毕
业后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期货类业务,拟自 2020 年度开始作为项目经理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所三年签署的上市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助理:王学容,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9 年 6 月,2018 年 5 月加入
本所并从事证券期货类业务,拟自 2020 年度开始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近年来参与审计的上市公司包括: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群,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00 年 6 月,自 2001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拟自 2020 年度
开始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2020 年度审
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协商确定,与 2019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8 年(2012 年度—2019 年度),2019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具体情况为: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繁重,经审慎检视时间和人员安排等方面已不能充分满足公司的需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不
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上述主动辞任是出于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了辞任说明。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双方目前沟通顺畅,后续将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持续沟通。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因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动辞任,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更换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拟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成员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情况、从业经历等,认为其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理由恰当,审计收费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阅了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辞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关书面说明,审查了公司拟聘任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的原因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本次变更理由恰当,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我们同意将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审查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更换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理由恰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的相关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