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09-057 号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成都宏达置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宏达置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控股比例95%)将以5,663.52 万元的价格收购成都棠湖屋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成都双流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成都双流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成为成都宏达置成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宏达置成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宏达置成)与成都棠湖屋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棠湖屋
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棠湖屋业将持有的成都双流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简称双流智德)100%的股权转让给宏达置成,转让总价款5,663.52万元。本
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棠湖屋业将不再持有双流智德股权,双流智德将成为宏达置
成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2009 年12 月24 日在成都宏达国际广场28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刘沧龙先
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9 名,全体董事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宏达置成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股权的议案》。2
3、交易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因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
限,故本次投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股权出让方
公司名称:成都棠湖屋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玉清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祥和巷8 号
企业注册号:51010900002979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
2、股权受让方
公司名称:成都宏达置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明
注册资本:5.00 亿元人民币
住所:双流县东升镇西南巷28 号
企业注册号:51012200005806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及其他无需许可或
者审批的合法项目(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批准
文件经营)。
股权结构:宏达股份持股比例为95.00%,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比例为5.0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收购标的为棠湖屋业持有双流智德100%股权。
2、本次出售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
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成都双流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棠
湖屋业持有其100%股权;注册地址:双流县东升镇西南巷28 号;法定代表人:3
严统明,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及其他无需许可
或者审批的合法项目。
4、双流智德近二年资产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9 年11 月30 日
总资产 41770.55 38996.14
总负债 36049.05 33414.78
净资产 5721.50 5581.36
项目 2008 年 2009 年1~11 月
主营业务收入 0 0
利润总额 -278.5 -140.14
净利润 -278.5 -140.14
5、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由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中资评报字[2009]第
247号评估报告。估基准日是2009年11月30日,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
估,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截止评估基准日2009年11月30日,成都双流智德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评估前调整后的账面总资产为38,996.14万元,总负债为33,414.78
万元,净资产为5,581.36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为39,078.30万元,总负债
为33,414.78万元,净资产为5,663.52万元,增值额为82.16万元,增值率为1.47%。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38,885.75 38,885.75 38,936.41 50.66 0.13
非流动资产 2 110.40 110.40 141.89 31.49 28.52
长期股权投资 3 - - - -
投资性房地产 4 - - - -
固定资产 5 110.40 110.40 141.89 31.49 28.52
其中:建筑物 6 - - - -
机器设备 7 110.40 110.40 141.89 31.49 28.52
土地 8 - - - -
在建工程 9 - - - -
无形资产 10 -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11 - - - -4
其他资产 12 - - - -
资产总计 13 38,996.14 38,996.14 39,078.30 82.16 0.21
流动负债 14 33,414.78 33,414.78 33,414.78 - -
非流动负债 15 - - - -
负债总计 16 33,414.78 33,414.78 33,414.78 - -
净资产 17 5,581.36 5,581.36 5,663.52 82.16 1.47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协议中所称 “甲方”指棠湖屋业,“乙方”
指宏达置成,“本协议”指“《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标的
1、本协议所称转让标的系指甲方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系目标公
司唯一的股东。
2、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上述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3、乙方同意有偿受让甲方所持有的上述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对价,转让
价款为人民币5,663.52 万元(大写:伍仟陆佰陆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
2、本协议开始履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即
5,663.52 万元人民币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本次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承担。
(三)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双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行为均构成违约。
2、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期限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则应按应付未
付金额日万分之四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如在发生争议之日起10 日内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一方均可
将争议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四)签署、生效及其他5
1、本协议应经甲乙双方签字。
2、本协议签署日为文首标明的日期。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二份作办理股权转让的登记过户手
续用。
五、收购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股权将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宏达置成进一步做优做强,提高市场
占有率,集中精力发展其核心产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流智德将成为宏达置成的全资子公司。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资评报字[2009]第247 号《资产评估报
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2 月24 日成都宏达置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收购
成都双流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资评报字[2009]第247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成都宏达置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双流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
目 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5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5
二、评估目的.....................................................................................................................................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