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8
中盐化工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要求,结合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公司进一步落实总经理职权,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九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 第一百二十九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行使下列职权: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第一百三十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
报告工作; 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后续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