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4-24 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 天路 01
债券代码:138978 债券简称:23 天路 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茂先生,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如下:
序 姓名 出具监管措 处理处罚类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施日期 型
在执行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 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存
1 何勇 2024-4-3 行政监督管 监督管理 在未合理评价评估机构出具的
理措施 委员会西 商誉评估结果等问题,对事务
藏监管局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责令
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西福先生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茂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在执行西藏天路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
行政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监督 业务时存在未合理评价评
1 丁茂 2024-4-3 措施 管理委员会西 估机构出具的商誉评估结
藏监管局 果等问题,对事务所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采取责令改正
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选聘方式及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 70 万元,其中财
务报告审计费 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30 万元。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客观评价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公司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文件等内容进行了审核,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与 2023 年度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3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的审计实事求是,所出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审计费用
共计 70 万,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30 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