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于在执行完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连续 1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本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
18 层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244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3、业务规模
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 万元,其中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己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9 亿元,且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26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5 人次、
行政监管措施 24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韩振平,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兵,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江超杰,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项目合伙人韩振平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兵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韩振平、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超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变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实际支付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费)656 万元(不含差旅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540 万(不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4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90 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减少 17.68%。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局对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四次会议,以 14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选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为 54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0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 万元,不含差旅费),并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具体审计工作量对费用进行调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