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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5 沪市 华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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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5:华发股份关于受托管理关联方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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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托管理关联方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 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下属子公司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将珠海市北山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城市更新项目 8B-1 地块项目托管给公司,托管内容为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工程全流程管理及营销管理等。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下属子公司珠海华发华毓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毓投资”)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将北山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城市更新项目 8B-1 地块项目托管给公司,托管内容为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工程全流程管理及营销管理等。公司拟按招标控制价受托管理上述项目。
  华毓投资为受华发集团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本次受托管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投标事宜、确定具体受托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等。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华发华毓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3、法定代表人:白东宁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5、住所地: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9 号 201 室

    6、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商铺出租。

    7、股权结构: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8、最近一年财务状况(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566,665,243.96 元,净资产为 1,068,569,129.29 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元,
净利润为-8,965,707.86 元。

    三、托管主要内容

    1、托管范围

    北山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城市更新项目 8B-1 地块,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中
心城区珠海大道以南、南湾大道西侧,用地面积为 35,939.85 平方米,规划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为 136,571.43 平方米,规划功能为住宅及商业。实际范围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2、托管内容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工程全流程管理及营销管理。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指许可项目使用“华发”商标及与其相关的知识产权。

    3、服务期

    (1)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期限:项目存续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项目工程全流程管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完成,并支付完应付的工程全流程管理费及完成质保期客服工作为止。

    (3)项目营销管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销售物业销售完毕且完成结算,并支付完应付的营销管理费为止。

    4、招标控制价


    商标使用费为项目销售物业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 0.4%;工程全流程管理费
为项目销售物业实际建设总投资的 6.0%;营销管理为项目销售物业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 2.0%。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华发集团就同业竞争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华发集团将与本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项目托管给本公司,既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亦为本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跃堂、丁煌、高子程、谢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为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华发集团就同业竞争向公司所出具《承诺函》的承诺。关联交易定价参考了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的市场价格水平,价格公允;此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也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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