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5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的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52,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2.25 元。
截止 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2,000,000 股,
募集资金总额 4,31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4,993,503.25 元,募集资金净额4,227,006,496.75 元。
截止 2015 年 11 月 2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16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003,904,598.47元 ,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278,822,200.00 元;于 2015 年 11 月 2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2,413,754,137.48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11,328,260.99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86,995,975.61 元,包含
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3,894,077.33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
归还金额为 160,000,000.00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修订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
经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99020100100178610、在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4050164633500000012、在中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莲 花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2002025129100119331、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2002025129100119180、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西路支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4059101040009439、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桂花岗
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738066466051、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区支
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110601012500142212、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宁园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5050160465000000025,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
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
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
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应
当以传真方式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399020100100178610 1,732,384,000.00 46,173.80 活期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44050164633500000012 1,500,000,000.00 82,872,206.72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 2002025129100119331 1,000,000,000.00 53,146.85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 2002025129100119180 47,966.53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和西路支行 44059101040009439 182.64 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桂花岗支行 738066466051 3,154,020.22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区支行 8110601012500142212 821,088.32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 45050160465000000025 1,190.53 活期
合计 4,232,384,000.00 86,995,975.61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鉴于威海华发 九龙湾中心(地块三)项目开发建设已提前完工,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公司拟对威海华发 九龙湾中心(地块三)
项目余额进行部分变更,变更为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六)项目,该次募
集资金变更涉及金额总计 470,956,832.49 元。
变更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发股份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历次募集资金使用均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12,0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1,328,260.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70,956,832.4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03,904,598.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92%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