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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5 沪市 华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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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5:华发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5

600325:华发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8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发股份”)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5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8,125 万股新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第 001160 号”《验资报告》,证明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收到扣除承销保荐费用的募集资金
为 4,232,384,000.00 元。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40)。
  截止 2016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7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

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8)。

  201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一致同意将不超过 78,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使用期限为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45)。

  2016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1)。
  截止2017年5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
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2017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使用期限为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2017-069)。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
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

  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1)。
  2018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用于威海华发 九龙湾中心(地块三)的募集资金余额变更投向威
海华发 九龙湾中心(地块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0)。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用于威海华发 九龙湾中心(地块三)的募集资金余额变更投向威海华发 九龙湾中心(地块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
  截止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
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

  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5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7)。
  截止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5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
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6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
  截止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6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
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6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截止2020年11月20日  工程进度

                                (万元)    累计投资额(万元)

  1  广州荔湾区铝厂一、二期地  233,963.00        55,593.88          竣工

      块商住及拆迁安置房项目

  2  广州白云区集贤庄商住及  200,745.00        59,911.00          竣工

            保障房项目

  3    珠海华发水岸花园项目    348,960.00        130,610.15          竣工

  4    南宁华发 四季项目      98,505.38        33,707.06          竣工


  5  威海华发 九龙湾中心(地  160,126.00        79,820.71          竣工

            块三)项目

  6  威海华发 九龙湾中心(地    127,400          38,645.22          竣工

            块六)项目

  -            总计          1,169,699.38        398,288.03            /

  截止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金额(万元)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  2002025129100119331          5.36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公司                  司珠海分行          399020100100178610          4.6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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