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3,431,936.78 元;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1,147,564,137.42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744,617,345.45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892,181,482.87 元。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分红责任,保持长期稳定回报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定了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
二、董事局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张学兵发表意见如下:
1、基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良好的盈利水平以及稳健的财务状况,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了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