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投资暨拟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内容: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拟在宜宾
市翠屏区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并拟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
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
投资金额:项目占地约 230 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200 万元每亩,总投
资约 5 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若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导致项目审批
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或项目土地取得、交付进度与时间存在变化,项目建设
过程中也会面临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将导致该投资协议的签署、履行及项目的
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人造板业务的中期规划的议案》。按照中期规划要求,公司主动对人造板业务生产基地布局进行进一步优化,成立板材产业升级工作小组。根据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公司确定了多个可行的备选基地。
作为公司人造板业务基地备选地之一,经过对比,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就在当地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进行了洽谈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框架协议的
议案》,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正式签署了《智能家居高端板
材项目之框架协议》。
根据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的进一步磋商谈判,公司及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源”)计划在翠屏区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条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并拟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项目占地约 230 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200 万元每亩,投资总额约 5 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商谈、确定、签署具体投资协议书及最终土地交易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及项目公司事宜等,制定具体方案进行相关投资建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本次投资协议书的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内容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登记机关: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
(三)负责人:周文宇
(四)与上市公司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署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 1: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2: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
其中,乙方 2 为乙方 1 全资控股子公司,乙方 1、乙方 2 统称为“乙方”,以下同。
(二)投资项目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用地:项目规划用地约 230 亩;
3、建设内容:项目为一条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4、生产产品及年产量:项目达产后,年生产 30 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产品。
(三)项目投资要求
1、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 5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4.6 亿元,固定资产投
资强度不低于 200 万元/亩,资金来源为乙方自筹。
2、项目投产后需要满足相关的经济指标。
3、项目用地:甲方协调在白花镇惊雷科技产业园为项目拟用地块(地块具体面积、编号、指标等以国土部门挂牌公告和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性质为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缴纳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项目建设期为24 个月。
4、投资协议书约定的其他内容。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的协助项目公司迅速、高效的办理项目所需的立项、环评、规划、施工许可、工商注册等行政审批手续。
(2)甲方全力保障水、电等配套建设,确保项目按时入驻投产,负责将水、电接通至项目区域。
(3)甲方积极协调售电公司成立以负责人为招商引资客户经理的专项服务小组与乙方洽谈直购电事宜,开辟用电绿色通道,简化用电手续、流程;各电压等级供电线路均由电力公司架设至企业用地红线处。
(4)甲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免费为乙方提供临时办公用房 100m2。
(5)甲方积极协助项目公司进行招工,协助项目公司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6)甲方将积极协助项目公司争取包括国家、省、市各级的产业发展、融资贷款、市场、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及研发等在内的各项优惠政策。
(7)投资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 30 日内,乙方须在甲方所在地注册设立独立的法人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 5000 万元。项目公司性质须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为生产型工业企业。
(2)乙方投资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产业政策。乙方建设的项目必须按政策规定办理环保手续,并实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项目公司应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项目公司在建设和经营中,做到合
法建设、经营,依法照章纳税。项目公司若需注册成立独立的销售公司,必须注册在翠屏区。
(4)项目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到安全“三同时”,确保生产安全。
(5)乙方和项目公司须按现行水土保持、环保及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评价,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6)乙方和项目公司应确保及时向翠屏区经外局、经科局、统计局等部门提供项目备案文件、投资方和注册项目公司的“四单一证”及验资报告、银行资金到位证明、投资入库、统计等材料。
(7)投资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结合人造板行业竞争格局及环保要求提高的发展趋势,公司拟主动优化产品结构及人造板生产基地布局,在宜宾市翠屏区拟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并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符合公司中期战略发展规划。本项目的投资、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的具体落实情况而定,若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分析
1、若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导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或项目土地取得、交付进度与时间存在变化,或项目建设过程面临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将导致该投资协议的签署、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关于项目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土地面积、经济指标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