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ST 正源 编号:2020-023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 2016 年度因追溯重述后净利润连续
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8年 4 月 12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 年度审计报告》(亚会 A 审字(2019)0021 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92,535,229.55 元,2018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2,011,494,992.07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199,534.06元。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进行了逐项排查,鉴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同意
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纪律处分,对公司及相关
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人造板制造、工程施工等业务,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共1,411,457,825.43 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共 1,387,549,591.27 元。各版块主营业务收入如下:人造板制造业务实现收入 816,918,093.64 元、工程施工业务实现收入369,739,010.29 元,酒店服务业务实现收入 65,555,347.95 元、农产品贸易业务实现收入 135,337,139.39 元。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第 13.4.1 条有关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