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ST正源 编号:2019-016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6年度因追溯重述后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4月1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从“正源股份”变更为“*ST正源”。
二、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亚会A审字(2019)0021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92,535,229.55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11,494,992.07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199,534.06元。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已经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进行了逐项排查,鉴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鉴于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2019年2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纪律处分,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和13.3.1条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