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2-013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受托方
签订《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1 年初,
公司与受托方签订了《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将控股子公司成都国栋南
园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 195 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 1-5 层酒店及其附属设
施、设备以及酒店用品、停车场、附属楼中的餐厅及其附属设施、用品等委托给受托方经营,
经营期限为自 2011 年 1 月起三年,实行分年度包干,全奖全赔的委托经营管理模式。受托
方必须确保公司委托经营管理资产每年的保底净收益为人民币 1500 万元。”现公司就该酒店
经营管理合同签订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关于该合同中确定的价格的定价依据。
该合同所指酒店位于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 195 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 1-5 层,地处市中心
天府广场的黄金口岸,该酒店客房布局设计及装饰均按照四星级酒店标准建造,中央空调、
24 小时热水供应。酒店所在位置交通便捷、客源丰富,加之成都近年来举办的大型会展、
会议众多,会议期间,酒店入住率高达 100%。受托方管理团队认为该酒店在经过适当的整
改和管理升级后,能够实现较好的经营收益,根据该酒店周边类似酒店的经营情况,合同定
价参考依据如下:
(一)、酒店经营收入预测情况
该酒店经营收入范围包括客房收入、会议收入、餐饮收入和康体娱乐收入等,如下表:
收入类别 出租率 月收入 年收入
客房收入 75% 108 1300
会议收入 60% 54 648
1
餐饮收入 80% 40 480
康体娱乐收入 80% 60 720
总收入 3148
(二)、酒店经营收入与利润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备注
收入 3148.00
成本 849.60
折旧费 378.85
税费 177.86 按 5.65%计算
人工费 201.60 共计 60 人,按每人每月平均 2800 元计算
维修费 44.07 按 10 年占收入比 1.4%计算
其他 47.22 按收入的 1.5%计算
利润 2298.40
所得税 574.60 按 25%计算所得税
净利润 1723.80
二、公司签署该合同进行的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与受托方签订的酒店承包合同,根据合同规定:酒店财务核算由公司负责。根据酒
店实行的全奖全赔委托经营管理模式,公司对受托方管理经营后酒店的资金进出进行了全面
控制。但由于签订合同时不能对酒店 2011 年全年的盈亏情况做出判断,在 2011 年年度核算
结束后,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确认了该酒店收益补差事项(详
见公司公告,编号:2011-049),受托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交清了全部款项共计 1694 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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