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2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条文 具体内容 条文 具体内容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第一条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第一条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
程。 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 一 百 第 一 百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零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零五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
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
新增第十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潍坊亚星化学股一 章 党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委 , 后 续
条款序号开展党的活动。.
顺延。 党委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委工作经费纳入公司
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
有关人员的任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党委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
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
作;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
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