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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18 沪市 新力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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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18:新力金融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7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8-105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实施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终止实施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年9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二、关于终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说明

  (一)终止原因

  自2017年9月1日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发生了较大波动,公司若继续推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很难真正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理由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董事会有权终
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后即失去法律效力,应终止执行。

  (二)后续措施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择机推出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本次终止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可能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不再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未实际授出,因此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