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8-078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5),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27日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18年4月3日、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临2018-017、临2018-018)。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和《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7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0日。2018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7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即从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7月6日。
2018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5)。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工作,2018年6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8年7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2018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0),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2018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暨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6)。2018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减少暨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7)。
2018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9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根据监管要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文件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并由公司予以回复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复牌。
2018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50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5)。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并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2018年9月27日,公司对《问询函》有关问题书面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9月28日起复牌。
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