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11月1日和11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
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5)。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股票再
次涨停,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生产经营风险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
季度报告》,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 2.47 亿元,同比下降 6.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57.50 万元,同比下降 12.21%。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1 日和 11 月 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
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5)。
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
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
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截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收盘,公司股票
价格为 10.88 元/股,静态市盈率为 195.76 倍,滚动市盈率为 124.61 倍。根据中
证指数官网发布的中上协行业分类市盈率显示,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J69 其他金融业”最新的静态市盈率为 38.67 倍,滚动市盈率为 42.23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所处行业的平均水平。
2024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1 日、11 月 4 日、11 月 5 日,公司股票换手率分
别为:25.74%、26.59%、17.69%、1.70%,存在换手率较高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股东减持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5),为实现投资收益,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计划自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 5,127,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至 5%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4),截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海螺水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34,200 股
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本次权益变动后,海螺水泥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风险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发布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4),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合计持有的新力金融 120,999,907 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后,辉隆投资将直接持有公司 120,999,90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截至目前上述股份协议转让尚未过户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