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标的资产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声明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金融”、“上市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与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投资”)等46名交易对象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新力金融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信担保100.00%股权、德善小贷55.83%股权、德合典当 68.86%股权、德润租赁60.75%股权、德众金融67.5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作为新力金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现就新力金融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标的资产2017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净利润的评估结果,新力投资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2015年-2017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9亿元、2.4亿元、3.1亿元,若实际利润低于承诺利润的,则新力投资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进行补偿。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标的资产2015年-2017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标的资产实现的经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1,000.00 24,000.00 19,000.00
益后的净利润承诺数
标的资产实现的经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6,502.71 21,242.28 16,656.94
益后的净利润实际完
成数
完成率 53.23% 88.51% 87.67%
2017年9月4日,上市公司收到新力投资关于2015年度、2016年度的业绩
补偿款 6,819.76 万元。
二、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原因及说明
1、近年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面临较大困难。对此,新力金融作为类金融企业,高度关注宏观形势变化,以防范风险为前提,主动控制了业务规模。同时,受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下降影响,新力金融息费率下降,影响收益水平。
2、2017年以来,在宏观环境持续收紧、金融去杠杆、监管环境日益趋严的大背景下,整个银行业资金成本的大幅上升,类金融公司的融资难度逐步增加,特别是小额贷款、典当行目前从商业银行获取融资渠道几乎封闭,企业融资成本高企不下,盈利能力降低。
3、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以银监会[2016]1号文件颁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借贷的经营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特别是对借款人在网贷平台融资额度进行了严格限制,并要求各信息中介平台在过渡期内完成超标项目的退出整改,这给新力金融下属德众金融网贷信息中介平台的运营带来了较大影响,盈利水平不及预期。
三、致歉声明
针对标的资产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的情况,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主办人深表遗憾并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仍将继续积极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导上市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2017年的业绩补偿承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