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2020-014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4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581,085,066.9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8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472,983,00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10,703,184.14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71%。
公司 2019 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所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