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 2022-028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加强公
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风险防范化解、
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总工程师。 监、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董事会秘书 1 名,总工程师 1 名,由董事会聘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总工程师 1 名,总法律
任或解聘。 顾问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和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三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
…… ……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总工程师的任免,由总经理提名并报请董 监、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的任免,由总经理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直接提 提名并报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董事会提名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 委员会直接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监、总工程师分别分管公司经营的不同领域, 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分别
并对总经理负责。 分管公司经营的不同领域,并对总经理负责。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