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 2021-011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270,769,790.46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20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689,744,403.12 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8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56,921,30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993,796.6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1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
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相关规定,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