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 2011—036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9 月 24 日在《中
国证券报》第 B004 版、《上海证券报》23 版公告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10 月 11 日由董
事会召集,在公司本部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魏光林因公出未能与会,委托庞庆平董事
代为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204,430,924 股,占平高
电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18,966,173 股的 24.96%。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联合)合同>的议
案》:
赞成 431,38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票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100%。关联股
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安泰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双方签订“开关设备绝缘技术等核心制造工艺研究”、“特高压交直流开关设备
中 GIS 用断路器的试制和旁路隔离开关、直流隔离开关的研制”、“高压开关设备智能化
预研”、“ZF□-1100 型国产化 GIS 的图纸设计和样机试制”、“ 170kV 等出口高压开关
设备的研发”等 5 个项目的《技术开发(联合)合同》。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对以上五个项
目共出资 17,000 万元人民币,由公司提供人员、设备及样机的生产制造、试验等所需资
源,双方联合开发,充分发挥各自在资金、技术、人才、生产、试验设施等方面的优势,
资源共享,实现共赢。
第 1 页 共 2 页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委托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王半牧律师和谭昆仑律师见证,并出具了结
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大会规则》、《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0 月 12 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