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公告编号:2020-018 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业城”)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且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也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计后的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或2019年末净资产若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0年1月23日和3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分别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号)和《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号),现就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为负值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2019年末净资产也为负值。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商业城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0-017号)。
二、若公司经审计后的2019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将同时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两种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若出现以上两种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已变更为2020年4月30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