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
式发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工作绩效、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杭祝鸿、殷军、李国权、王召祥、董茂云、尹正国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杭祝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殷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李国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提名王召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提名董茂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提名尹正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及提名,董事会提名徐经长、毛健、史丽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卫祥云先生、任永平先生任职时间已满六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再继续担任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卫祥云先生、任永平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董事会特对卫祥云先生、任永平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审查,徐经长、毛健、史丽萍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徐经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毛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史丽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将不再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8)。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经营范围由原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规定的“生产销售食醋、酱油、酱菜、复合调味料、调味剂等系列调味品;副食品;粮油制品;饮料;色酒;恒顺牌恒顺胶囊及相关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调味品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电子商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展览服务;食品机械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修改为“生产销售食醋、酱油、酱菜、复合调味料、调味剂等系列调味品;副食品、粮油制品、饮料、色酒、恒顺牌恒顺胶囊及相关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调味品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网上贸易代理;包装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展览服务;食品机械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0)。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三位关联董事杭祝鸿、
聂旭东、杨晓康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1)。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三位关联董事杭祝鸿、
聂旭东、杨晓康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六将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23)。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