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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曙光:ST曙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ST曙光:ST曙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ST 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3-07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维梓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维梓西”),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梁梓、权维。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涉及的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
司 97,895,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49%)被司法拍卖,竞买人北京维梓西在京东司法拍卖网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ST 曙光(证券代码 600303)97,895,000 股股
票”。2023 年 7 月 6 日,上述拍卖股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关于控
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9)、《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9))。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北京维梓西持有公司 97,895,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4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权益变动后公司董事会构成

  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收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案号:(2023)辽 06 民终 1423 号),该生效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即判决公司股东自行召集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上述决议通过的董事、监事的工商变更登记(详见《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5))。
  公司依法依规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相关决议提及的罢免原董事以及任命新董事的决议已经生效,即原董事宫大、张宏亮、徐海东、于永达、吴满平、赵航、徐志华、张芳卿已离任;相关决议提及的刘全、闫明、贾木云、周春君、卢东、薛浩、朱金淮、段新晓、张子君已就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详见《关于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以及董事、监事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6))。

  2023年8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北京维梓西推荐,董事会审核并同意提名贾木云、梁卫东、李全栋、权维、蒋婉、陈青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崔青莲、于敏、王旭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详见《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7))。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当选董事均为北京维梓西推荐人选(详见《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4))。

  三、认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存在投资者通过
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形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鉴于北京维梓西持有公司 97,895,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49%,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所支配的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据此认定北京维梓西为公司控股股东。

  北京维梓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梓控股”)作为北京维梓西的普通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独占及排他性地执行北京维梓西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梁梓、权维夫妻合计持有维梓控股 100%的股权,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自 2023 年 8 月 29 日起,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京维梓西,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梁梓、权维。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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