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标准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解和审阅,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章击舟 汪金德 李 成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