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拟有偿
收购储备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因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土门管委会”)实施棚户区综合改造和集中安置规划,拟将公司位于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22号范围内40.69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实施有偿收储,土地使用权收储价格以西安市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确定的190万元/亩为基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补偿价格以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18]第214号)为基础;公司停业停产损失补偿价格以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18]第247号)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收储补偿价格合计为人民币9937万元。住户产权置换价格以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18]第244号)96万元评估值为准。
本次交易涉及金额10033万元,将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增加约7511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土门管委会是西安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作机构,由市政府授权在综合改造范围内独立行使计划、规划、建设、土地、市政、园林绿化和环境保护等综合管理职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包括:
(一)土地使用权
位置: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22号
用途:工业用地
性质:出让地
收储面积:40.69亩,其中工业生产占地39.782亩,职工宿舍楼占地0.908亩。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所有40.69亩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1151万元。
(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建筑物面积:14020.12平方米
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共19项,包括工棚、配套管网设施、水泥路面等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所有40.69亩土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账面价值为45万元。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定价情况
土地使用权收储价格以西安市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确定的190万元/亩为基准,39.782亩工业生产用地收储价格为7558万元;0.908亩工业用地上的职工宿舍楼现有32户住户,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放弃0.908亩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由土门管委会与32户住户分别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依据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18]第214号),公司所有39.782亩工业生产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资产评估值为1232万元;依据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18]第247号),公司停业停产损失评估值为1147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资产补偿价格为1232万元,停业停产损失补偿价格为1147万元。上述合计补偿价格为9937万元。
依据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18]第244号),32户住户所占用的职工宿舍楼评估值为96万元;公司与32户住户按照评估价值96万元进行产权置换。
五、收储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
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22号范围内40.69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二)补偿费用
补偿费用合计9937万元,其中:
1、土地使用权补偿款:7558万元;
2、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补偿款:1232万元;
3、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款:1147万元。
(三)支付方式
1、协议正式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用总额的60%。
2、完成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移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用总额的25%。
3、在取得西安市人民政府收储批准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用总额的15%。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被征收地块为公司原西安工厂生产用地,近年来我公司对西安工厂和临潼工厂进行了产业整合,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已经全部迁移至临潼,目前该地块建筑物处于租赁状态。为支持土门管委会规划实施工作,加快综合改造进程,公司积极配合土门管委会对上述地块实施收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无形资产减少,货币资金增加。经初步核算,该交易事项将增加当年净利润约7511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