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 维维 编号:临 2021-055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丁金礼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
全体监事一直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7)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