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编号:临2018-022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或
“公司”)董事长杨启典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张明扬先生计划于2018年5月2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 相关风险提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
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18年5月2日收到董事长杨启典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张明扬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董事长杨启典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张明扬先生。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启典先生持有本公司1,35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1%;张明扬先生持有本公司79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5%。
(三)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董事长杨启典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董事、副总经理张明扬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作为公司董事,杨启典先生、张明扬先生在股份增持过程中将面临诸多监管时间窗口的限制,同时结合个人资金安排情况,为保障增持计划的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12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杨启典先生、张明扬先生将分别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进行增持。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