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4-029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
情况: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再续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方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1.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前
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23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同行业(食品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为1,08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2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金鑫,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鲁朝芳,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玉龙,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 年成为致同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43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 11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30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通过招采程序确定,较 2023 年审计收费减少 10.63%。
审计收费变动原因:本年度公司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履行审计机构的选聘程序。致同所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收费水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信),大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拟不再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经过公开招采,公司拟改聘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大信、致同进行了沟通,大信、致同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大信和致同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选聘致同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
报备文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