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1-030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4,380,396,599.5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历史分红水平、资产负债率、未分配利润等,综合考虑长期股东结构和诉求,拟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824,080,943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5 元(含税),
预计分配利润 412,040,471.50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04%。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计的议案》, 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就相关事项与董事会、经理层进行沟通,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