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0-007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3,433,254,069.97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历史分红数据、资产负债率、未分配
利润等,综合考虑公司长期股东结构和诉求,上市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24,080,94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329,632,377.2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6.56%。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阅,并就相关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经理层进行沟通,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 2019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