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公告
湖北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宜昌先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原持有的2000万法人股,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情况:
宜昌先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先锋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发起人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本公司现有总股份的14.74%。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025万元,主营生物技术的研制、开发及其成果的转化、咨询服务。法定代表人薛飞。
二、受让方情况:
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理益投资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主营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投资信息咨询。法定代表人刘益谦。
三、转让情况:
先锋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份2000万股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新理益投资公司,双方已于2001年2月13日签订转让协议书,转让价每股人民币2.25元,总计转让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该协议已经公证。
四、需说明的情况:
1.先锋公司此次转让的发起人法人股从公司成立之日至转让协议生效之日已满三年,转让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因转让双方未能及时将此次转让信息告知本公司,致使本公司无法及时就转让事宜向广大投资者履行法律规定的公告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已督促转让双方就此事给广大投资者所造成的不便致以歉意。
3.本次公告并办理有关转让手续后,新理益投资公司持有本公司2000万股股份,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性质为法人股,先锋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4.本公司在此转让发生以前,与新理益投资公司不存在任何资产及人事上的关联关系,也无任何其他形式上的业务往来。
5.至公告之日止,转让双方及其高管人员均没持有或买卖过本公司流通股股票,但未知其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均未曾买卖过本公司的流通股股票。
6.此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未曾发生变化,主要股东变化为:
股东名称 年末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69,200,0005 0.99
2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0 14.74
3宜昌西陵酒业有限公司 10,000,000 7.37
五、备查文件:《股权转让协议书》、《补充协议书》特此公告。
湖北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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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先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湖北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法人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就宜昌先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转让湖北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酵母”)发起法人股事宜公告如下:
1、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形式,以每股人民币2.25元的价格,向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了本公司持有的湖北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酵母”)发起法人股贰仟万股,(占“安琪酵母”总股本的14.74%)。本次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安琪酵母”股份。
2、本公司基本情况:宜昌先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402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薛飞先生。本公司是以生物技术的研制、开发及其成果转让、咨询服务为主业的民营有限责任公司。
3、本公司从未签署过包含禁止或限制拟出让的股份转移内容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本公司不存在司法裁判或其他原因,限制本次拟出让的股份转移。
4、报送材料日及此公告日前六个月,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以及相关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安琪酵母已上市流通股。
5、本公司不存在关联法人持有“安琪酵母”股份的可能及事实。
6、本公司与受让方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产权产联关系。
7、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未被委托行使“定琪酵母”其他股东的权利。
8、由于此次转让涉及的股份到2001年3月26日后方可办理股权过户登记等事宜,在此期间,本公司未能及时告知湖北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并向广大投资者履行法律规定的公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由此给湖此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及投资者所造成的不便之处,本公司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9、本公司将在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对以上各条内容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没有任何相关的且依法必须公告的内容遗漏。
特此公告。
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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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湖北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法人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就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让湖北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酵母”)发起法人股事宜公告如下:
1、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形式,以每股人民币2.25元的价格,受让了宜昌先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安琪酵母”发起法人股贰仟万股,(占“安琪酵母”总股本的14.74%)。本公司已于协议签署后规定期限内按有关要求付清所有股款共计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本公告发布且过户手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安琪酵母”的股权共计贰仟万股,占“安琪酵母”总股本的14.74%。
2、本次受让“安琪酵母”发起法人股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的自有资金。
3、本公司基本情况: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25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淮海东路85号16楼,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益谦先生,本公司是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为主业的民营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2000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9472.85万元,净资产8188.10万元。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188.10万元。
本公司主要股东情况:自然人刘益谦,出资64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总股本的80%;自然人王闻出资16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总股本的20%。
4、本公司不存在关联法人持有“安琪酵母”股份的可能及事实。
5、本公司与出让方宜昌先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产权关联关系。
6、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未被委托行使“安琪酵母”其他股东的权利。
7、报送材料日及此公告日前6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关联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任何“安琪酵母”股票,亦无买卖“安琪酵母”上市流通股的行为。
8、由于此次转让涉及的股份到2001年3月26日后方可办理股权过户登记等事宜,在此期间,本公司未能及时告知湖北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并向广大投资者履行法律规定的公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由此给湖北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及投资者所造成的不便之处,本公司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9、本公司将在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对以上各条内容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没有任何相关的且依法必须公告的内容遗漏。
特此公告。
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