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4-106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基于对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
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董事长马赴江先生、董事兼总裁王胜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丁
瑜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许星女士、监事会主席刘旭斌先生、副总裁王
咏帆先生、总裁助理彭松先生、总裁助理谢朝晖女士,计划自 2024 年 6 月 4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30 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 230 万元。
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97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18%,增持金额合计人
民币 1,307,185 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的股份比例按照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
股本 8,289,548,730 股计算。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长马赴江先生、董事兼总裁王胜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丁瑜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许星女士、监事会主席刘旭斌先
生、副总裁王咏帆先生、总裁助理彭松先生、总裁助理谢朝晖女士,计划自 2024 年 6月 4 日起 6 个月内(窗口期顺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13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3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拟增持金额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万元)
1 马赴江 董事长 50-80
2 王胜 董事、总裁 30-50
3 丁瑜 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10-20
4 许星 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10-20
5 刘旭斌 监事会主席 10-20
6 王咏帆 副总裁 10-20
7 彭松 总裁助理 5-10
8 谢朝晖 总裁助理 5-10
合计 - - 130-230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
股份 97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18%,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1,307,185 元。已达
到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区间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累计增持股份 累计增持金额 增持占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元) 总股本比例
1 马赴江 董事长 378,300 500,054 0.0046%
2 王胜 董事、总裁 216,100 300,105 0.0026%
董事、副总裁兼财
3 丁瑜 79,100 100,048 0.0010%
务总监
董事、副总裁兼董
4 许星 77,000 100,975 0.0009%
事会秘书
5 刘旭斌 监事会主席 78,700 104,855 0.0009%
6 王咏帆 副总裁 72,600 100,068 0.0009%
7 彭松 总裁助理 35,900 50,280 0.0004%
8 谢朝晖 总裁助理 40,000 50,800 0.0005%
合计 - - 977,700 1,307,185 0.0118%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要求。
(三)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实施期内,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