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2004-001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根据铁道部“关于收购地方企业自备敞车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办函[2003
]295号)精神,公司将100辆C64自备敞车(下称“自备车”)出售给呼和浩特铁路
局。
企业自备货车买卖合同于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在呼铁局签署。
资产收购方(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呼和浩特铁路局
资产出售方(卖方):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名称:100辆c64敞车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将100辆自备车以总计价款1274.4万元出售给呼和浩特铁路局。
出售自备车使公司利润增加392.52万元,同时由于自备车经营管理困难以及
维修费用较高,公司出售自备车后将免除管理及维修费用支出的负担。
本次交易不是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介绍
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住所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职务:部长
邮编:100844
受委托单位:呼和浩特铁路局
法定代表人:郑明理 职务:局长
买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成为公司的关联人或潜
在关联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自备车固定资产购于1997年,原价为1788.54万元,经评估确定该自备车总计
价款为1274.4万元。
自备车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情况;亦未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
或其他重大争议的事项。
自备车由铁道部委托的评估事务所进行了评估。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自备车价款(含税款)经双方协商,按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公司出售的100辆货
车总计价款1274.4万元。大写:壹仟贰佰柒拾肆万肆仟元。
付款方式:支票、汇票、异地托收。
付款时间:买方按实物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付清全部价款。
出售自备车款壹仟贰佰柒拾肆万肆仟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收购地方企业自备敞车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办函[2003]295号)
2、企业自备车买卖合同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董决字[2004]23号)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