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 华仪 编号:临 2023-030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9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
本上市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2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闫宏江,2013 年 6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 1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建召,2020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 3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无其他兼职情况。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2003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紫光股份、艾格拉斯、惠博普、吉林森工、北京文化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闫宏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建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闫宏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建召、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收费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30万元),本次收费综合考虑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后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在参照2022年度收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年的业务规模变化后确定,最终金额以签订的业务约定书金额为准。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中兴华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近两年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所的执业资质和近两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近两年审计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