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 华仪 编号:临 2021-083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 29 次会议决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29 次会议于2021 年10月 18 日以邮
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10 月 28 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传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则的规定,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2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监督了季度报告编制的全过程,特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起草编制及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基本规章的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参与编制的涉密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已对季度报告作出了书面确认意见,未有提出异议或保留意见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乐清市聚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王超先生、吴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第八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 超 男,汉族,生于 1982 年 1 月,上海交通大学结构工程硕士研究生,
中国共产党员。曾历任龙源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主任,国开新能源高级项目经理,北控电力公司工程总监,北控清洁能源集团供应链高级经理。现任公司项目管理高级总监,多年从事光伏和风电项目的前期开发及项目管理工作,对新能源项目业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吴 宇 男,汉族,生于 1989 年 7 月,浙江温州人,本科学历。曾任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万邦分所审计员,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项目经理。现任浙江浙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