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 华仪 编号:临 2021-080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拍卖的进展
暨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持有的 215,585,162 股公
司股份已于2021年10月21日划转至乐清市聚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华投资”)名下。本次划转后,华仪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聚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15,593,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7%。
● 根据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20)浙 0382 破 33 号之二】,公司控股股东由华仪集团变更为聚华投资。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未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1 司冻 1021-2 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获悉华仪集团所持有的215,585,162 股公司股票已划转至聚华投资名下。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拍卖的基本情况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作出(2020)浙 0382 破申 38
号裁定书,依法受理控股股东华仪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后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
院于 2021 年 5 月 6 日作出(2020)浙 0382 破 33 号裁定书,终止华仪集团重整
程序并宣告华仪集团破产。华仪集团管理人根据华仪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表
决 通 过 的 《 财 产 变 价 方 案 》, 在 淘 宝 网 阿 里 拍 卖 破 产 强 清 平 台
(https://susong.taobao.com/)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华仪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华仪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拍卖成交;浙江省乐清市人民
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出具(2020)浙 0382 破 33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
定华仪集团持有的公司 215,585,162 股股票归乐清市聚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有,并注销华仪集团持有、质押给相关质权人的该等股票。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2021 年 5 月 21 日、5 月
29 日、7 月 30 日、10 月 19 日《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0-081)、《关于控股股东收到破产重整裁定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4)、《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第六次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4)、《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7)。
二、本次股份划转情况
转出股东 转入账户 划转股份数量 划转股份占公司总 划转日期 股份
名称 名称 (股) 股本比例 性质
华仪 聚华 215,585,162 28.37% 2021.10.21 无限售流
集团 投资 通股
根据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函》及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华仪集团持有的公司 215,585,162 股股份划转至聚华投资名下。本次划转后,华仪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聚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15,593,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7%。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20)浙 0382 破 33 号之二】,公司控股股东由华仪集团变更为聚华投资。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
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
常,该事项未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