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 华仪 编号:临 2021-079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0 月 19 日,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2021 质解 1019-1),获悉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华仪集团
本次解质股份 215,585,162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8.37%
解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9 日
持股数量 215,585,162 股
持股比例 28.3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二、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原因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作出(2020)浙 0382 破 33 号
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华仪集团持有的公司 215,585,162 股股票归乐清市聚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有,并注销华仪集团持有、分别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合计 215,585,162 股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7)。
根据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华仪集团持有的公司 215,585,162 股股份解除质押。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