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 华仪 编号:临 2021-077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拍卖的进展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乐清市聚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华投资“)将持有公司股份 215,593,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7%;公司控股股东由华仪集团变更为聚华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杨一理先生;
●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尚需至登记机构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未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收到华仪集团管理人转发的《浙江省乐清市人民
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 0382 破 33 号之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拍卖的基本情况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作出(2020)浙 0382 破申 38
号裁定书,依法受理控股股东华仪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后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
院于 2021 年 5 月 6 日作出(2020)浙 0382 破 33 号裁定书,终止华仪集团重整
程序并宣告华仪集团破产。华仪集团管理人根据华仪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表
决 通 过 的 《 财 产 变 价 方 案 》, 在 淘 宝 网 阿 里 拍 卖 破 产 强 清 平 台
(https://susong.taobao.com/)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华仪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华仪集团持有的本公司 215,593,762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7%)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由买受人浙江浙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企投资”)
拍卖成交;浙企投资在竞得本公司 215,593,762 股股票后,作为普通合伙人联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启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3 家有限合伙人设立聚华投资。聚华投资作为本
次拍卖股份的受让方已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向华仪集团管理人支付拍卖尾款。
华仪集团因误操作而减少的 8,600 股公司股票,华仪集团管理人以现金形式
进行交付,聚华投资已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自行买入。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2021 年 5 月 21 日、7 月
30 日、9 月 23 日、9 月 30 日《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0-081)、《关于控股股东收到破产重整裁定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4)、《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第六次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4)、《关于控股股东误操作减持部分拍卖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4)、《ST 华仪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6)。
二、裁定书主要内容
2021 年 10 月 15 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0)
浙 0382 破 33 号之二】,主要裁定内容如下:
(一)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15,585,162 股票(证券简称:ST 华仪,证券代码:600290,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归乐清市聚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乐清市聚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时起转移;
(二)注销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96,000,000.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华仪,证券代码:600290,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登记;
(三)注销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44,585,162.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华仪,证券代码:600290,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登记;
(四)注销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华仪,证券代码:600290,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登记;
(五)注销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1,400,000.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华仪,证券代码:600290,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登记;
(六)注销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质押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3,600,000.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华仪,证券代码:600290,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登记;
(七)乐清市聚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依法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仪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5,593,762股(其中215,585,162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7%。本次权益变动前,聚华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 年 9 月 29 日,为处理因控股股东华仪集团误操作而导致拍卖股份中的
8,600 股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违规减持的突发
事件,聚华投资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均价 3.711 元/股买入 8,600 股公司股票;
2021 年 10 月 15 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
浙 0382 破 33 号之二】,裁定华仪集团持有的公司 215,585,162 股票归聚华投资
所有。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仪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聚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15,593,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7%。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华仪集团变更为聚华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杨一理先生。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该事项后续尚需办理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聚华投资已聘请财务顾问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核查意见。
3、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该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