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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3-08-12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8日下午在南京市建邺路98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监事会部分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董启彬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转让江苏舜天奥斯福制衣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江苏舜天奥斯福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斯福制衣公司″)为本公司与奥斯福(国际)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奥斯福制衣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注册资本为223.3万美元。截至2003年6月底,奥斯福制衣公司账面股东权益为17,938,922.39元。本公司持有奥斯福制衣公司51%的股份,是该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本公司持有该公司权益合计9,148,850.42元。
    现决议将本公司持有奥斯福制衣公司51%的权益转让给江苏舜天江都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都制衣公司″),转让价格以2003年6月底奥斯福制衣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依据,转让价款为9,148,850.42元,本次股权转让产生投资损失278,699.58元。股权受让方江都制衣公司注册资本5,926万元,本公司持有其98%的股权,公司全资子企业江苏舜天国际集团舜天西服厂持有其2%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奥斯福制衣公司的股权,奥斯福制衣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江都制衣公司持股51%,是奥斯福制衣公司的控股股东,奥斯福(国际)有限公司持股49%。
    此次股权转让不改变奥斯福制衣公司的企业性质,不影响其享受的中外合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影响本公司对奥斯福公司最终控制权,也不影响奥斯福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提高直属企业的管理效率,也有利于本公司优化投资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关于投资组建江苏金坛舜天制衣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与江苏舜天江都制衣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江苏金坛舜天制衣有限公司,实施金坛服装厂技改搬迁项目。该公司注册地为金坛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占股90%,是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江都制衣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占股10%。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服装及辅助品的生产、制造及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材料、仪表仪器、机械设备、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