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1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新县将军路 666 号羚锐制药一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2,161,8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2.28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熊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冯国鑫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余鹏先生以及副总经理
叶强先生、武惠斌先生、李磊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1,703,939 99.7486 0 0.0000 457,900 0.2514
2、 议案名称: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1,703,939 99.7486 0 0.0000 457,900 0.2514
3、 议案名称: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1,703,939 99.7486 0 0.0000 457,900 0.2514
4、 议案名称: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1,703,939 99.7486 0 0.0000 457,900 0.2514
5、 议案名称: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2,161,83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1,703,939 99.7486 0 0.0000 457,900 0.2514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0,165,774 98.9042 1,368,065 0.7510 628,000 0.3448
8、 议案名称: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津贴)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2,161,83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2,161,83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5 2021年度利润分 35,595,81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配预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 33,599,750 94.3924 1,368,065 3.8433 628,000 1.7643
事务所的议案
8 2022 年度董事、 35,595,81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监事薪酬(津贴)
预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9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
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星、何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