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2021-018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三台山路 3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7,620,3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0.14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彭伟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7,606,328 99.9943 11,000 0.0044 3,000 0.0013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7,606,328 99.9943 11,000 0.0044 3,000 0.0013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和年报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7,606,328 99.9943 11,000 0.0044 3,000 0.0013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7,606,328 99.9943 14,000 0.0057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单位及有关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7,606,328 99.9943 14,000 0.0057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7,054,677 99.7715 565,651 0.2285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7,054,677 99.7715 562,651 0.2272 3,000 0.0013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7,054,677 99.7715 565,651 0.2285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7,606,328 99.9943 14,000 0.005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号
4 《 关 于 公 司 16,637,695 99.9159 14,000 0.0841 0 0.0000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 4 需要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杭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长泉、李侠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