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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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司应有董事11名,共收到11名董事的签字决议,全票通过。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早在2002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组建注册资金为1.6亿元的“钱江水电控股有限公司”,目的在于管理公司下属九个分公司及子公司的水电资产,使公司水电资产管理更趋于专业化、产业化和规范化。从而使股份公司更专注于水务产业。(见2002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过公司一系列的筹建,于2002年8月22日“钱江水电控股有限公司”正式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本公司出资15200万元,占其股份的95%。(见2002年8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为理顺产业结构,经过同钱江水电控股有限公司的协商,本公司决定先转让部分水电资产和债权给钱江水电控股有限公司。由于此种转让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七章7.3.16条款,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表决和披露。
1、本公司将持有的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6.5%股权,以2002年10月31日的账面价值825万元为基准价进行协议转让,同时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对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3252.3万元债权(截至2002年10月31日)
2、本公司将龙泉均益水电有限公司95%股权,按2002年10月31日的账面价值1900万元进行协议转让。
3、本公司将持有的龙泉市广安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6%股权按2002年10月31日的账面价值1200万元,进行协议转让。
4、本公司将持有的松阳安民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19%股权,按2002年10月31日的实际支付的账面价值627万元,进行协议转让。
上述部分股权和债权转让成立,本公司将出让股权和债权人民币7804.3万元。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