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监管合规要求、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1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含税)。公司不承担立信派员到公司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5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 被诉 诉讼 诉讼 诉讼
(仲裁)人 (被仲裁)人 (仲裁)事件 (仲裁)金额 (仲裁)结果
金亚科技、周 尚余1,000多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
投资者 旭辉、立信 2014 年报 万,在诉讼过 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
程中 行
2015 年重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保千里、东北 组、2015 年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报、2016 年 80 万元 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
估、立信等 报 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
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顺利,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万萍,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揭明,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 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顺利、签字注册会计师万萍、质量控制复核人揭明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顺利、签字注册会计师万萍、质量控制复核人揭明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1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含税),相关费用较 2023 年度有所下降。公司不承担立信派员到公司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
上述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及投入的工作量来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
1999 年改制,2013 年 11 月 4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公司自2017年度起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在执行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连续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年限为 7 年。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监管合规要求、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拟改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均不存在分歧。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
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负责落实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指导内部相关业务部门编制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1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含税)。公司不承担立信派员到公司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